“女嬰遭母從18樓拋下”案;女嫌犯向警方招供,她在組屋單位廁所秘密產女後,以為女兒不幸夭折,心慌意亂下才把親女從高樓拋下!
旺沙瑪朱警區主任莫哈末羅伊蘇海米警監披露, 女嫌犯在錄供時指出,她是在廁所誕下女嬰後,以為親女夭折,才會把她拋下樓。
他說,無論女嬰是被拋下樓後重傷不治,抑或是在出世後就夭折,女嫌犯拋嬰下樓的行為,已經是一項罪行。
他指出,女嫌犯之前並沒有任何的精神病記錄,警方已向法庭申請延扣女嫌犯。
此案於昨早7時許,在文良港翠湖園組屋C座被揭發。當時一名居民於上述時間經過組屋底樓,發現女嬰遺體後,立即向警局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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