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森林黑店”案 又一人欺騙顧客被定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加坡“森林黑店”案 又一人欺騙顧客被定罪

■被告陳偉平持有新加坡國立大學學位。
■被告陳偉平持有新加坡國立大學學位。

“森林黑店”Gadget Terminal又一名銷售員承認欺騙顧客,被判坐牢6個月,成為這家黑店第2個被治罪的銷售員。



今日出刊的《聯合早報》報導,被告陳偉平(40歲),先後在Gadget Terminal和另一家同樣在森林商業中心營業的手機店Mobile Apps工作時行騙。Mobile Apps也被指經營黑店,案件的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

被告昨天承認兩項共謀欺騙控狀,法官判他坐牢6個月。

被告在2013年10月17日到2014年6月30日之間,在Gadget Terminal工作。Gadget Terminal由鄭俊傑(33歲)管理。鄭俊傑被指傳授被告“銷售手法”。



2014年3月8日,孟加拉客工菲爾杜(31歲)到森林商業中心買手機給在孟加拉的弟弟。他在被告出價150元(約450令吉)後決定向被告買。

菲爾杜把提款卡交給被告,要通過NETS付款。被告輸入一些資料後,用手遮住屏幕,叫菲爾杜輸入密碼。

菲爾杜問被告為何遮住屏幕,被告謊稱那麼做“終端機才能連接”。菲爾杜以為新加坡是一個安全的國家,相信被告所言,於是輸入密碼。

但交易無法進行,因為被告其實輸入1050元(約3150令吉),但菲爾杜的銀行戶頭裡只有500元(約1500令吉)。

被告於是要菲爾杜付150元現金,並要他簽署文件。過後,他拿走手機、現金和文件,走進店後面的小房間。

被告用粗話罵顧客

菲爾杜以為問題解決,不料,被告走出小房間,要菲爾杜再付900元(約2700令吉),出示文件說明那是保修費,令菲爾杜感到震驚。

菲爾杜拒絕付款,跟被告理論。被告卻用粗話罵他,把他趕走。

警方接到報案來到現場,被告改要菲爾杜支付“取消費”60元(約180令吉),菲爾杜無奈接受。

另類“銷售手法”

被告後來到Mobile Apps當銷售員。Mobile Apps老闆狄文建(29歲)被指教他“銷售手法”。

同年10月6日,被告謊稱以1350元(約4050令吉)賣iPhone手機給中國客工宋開齊(23歲)。宋開齊付款後,把工作準證交給被告登記。

被告這時拿出一份協議書,文件列出價格2538元(約7614令吉),稱包括1188元(約3564令吉)保修費。

宋開齊表明不懂英文,被告解釋唯有新加坡公民才需付這個價格。宋開齊信以為真,在協議書上簽名。

不過,他一簽完,被告便要他支付1188元,令他大為震驚,說身上只剩650元(約1950令吉)。

被告稱根據協議,宋開齊若取消協議,只能取回450元(約1350令吉)。

宋開齊哀求被告歸還1000元(約3000令吉)但遭拒。被告還警告宋開齊若不履行協議,便起訴對方。經過談判後,被告答應“只”收取650元保修費。宋開齊付錢拿了手機離開。

被告持有國大學位

被告求情說,他持有新加坡國立大學學位,2010年破產後一直無法找到工作。他因害怕失去工作才犯案。

後來,他離開兩家手機店,去年在一家電信公司當銷售員,又因這起案件被控而被公司開除。他知道錯,以後不會再犯。

主控官法扎副檢察司說,受騙者都是外國人,月入約1000元(約3000令吉),屬於弱勢一群。這類零售商行騙案件令人感到不安,法庭的刑罰必須起阻懾作用。

包括被告在內共有5人被控,在之前已有一人被治罪。那是馬來西亞籍被告周志堅(36歲),他今年1月承認兩項共謀教唆欺騙罪後被判坐牢28個星期。其他3人的案件在審前會議階段。(人名譯音)

資料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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