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夫妻联名的房屋,在丈夫逝世后,一半拥有权竟平分给子女和兄弟,以致现在既不能售卖,也无法转名。
⊙曾女士的丈夫逝世前,没立下任何遗嘱,导致以上联名房屋的拥有权,是多人同时拥有。
她说,根据律师提供的信函注明,政府是按照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资产。
“丈夫的父母已逝世,因此其兄弟分得部分拥有权。”
她指出,虽然自己仍保留50%的拥有权,但能否取回给予丈夫兄弟的拥有权?
★麦嘉强律师
若逝世者没立下任何遗嘱,所留下的资产就会根据法令分配,所以部分房屋拥有权,归逝世者兄弟所拥有是正常程序。
除非曾女士丈夫的兄弟愿转回拥有权给她,否则就要透过法律途径,但能取回多少则是法官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