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债者时限6年 屋子属太太无权充公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起诉欠债者时限6年 屋子属太太无权充公

私人号码打来追卡债,指不还钱将前往屋子剪锁并充公物品。



⊙吴先生指出,他最近一年多来,常常收到自称银行职员以私人号码打来的电话,说他积欠卡债,要到妻子名下的屋子充公物品。

“我的信用卡是在8年前或9年前欠下5000令吉,但最近一年才收到此类电话,说我若不还债就会到太太家,剪断锁头入内充公物品。”

他说,对方说出的信用卡号码和名字的确是自己,自己曾表示会按月摊还,但对方仍不停来电追讨。



“之前曾给了来电者500令吉,对方态度好了一点,随后又要求我给7000令吉。”

他要了解,他欠卡债,对方是否有可到太太名下的屋子充公物品?他要如何才能解决这件事情?

★林若辉律师

一般上债务超过了6年,债权人在这期间没有采取行动,受到时间限制,6年后将不能再起诉欠债者,除非另外获得法庭允许。

第一点,事主的债务已超过6年,可以不理会对方打来的电话,并要求来电者直接走正当途径,发法庭传票给事主,而事主接获法庭传票后,可委任律师处理。

第二点,事主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他太太的资产是属于他太太,因此对方无权充公在他太太名下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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