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WG:避免撞期難分身 應限制股東大會每日場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MSWG:避免撞期難分身 應限制股東大會每日場次

(吉隆坡1日訊)小股東監督機構(MSWG)擬向監管單位提議效仿日本,限制每日舉辦年度股東大會的場次,避免小股東因為股東大會撞期而無法出席。



根據小股東監督機構數據,去年舉辦股東大會最熱門的日期是星期四,其中6月25日更多達47場。

小股東監督機構總執行長麗達貝諾布松接受財經週刊《Focus Malaysia》訪問時稱,合理的建議是將每日舉辦年度股東大會的場次,限制在每時段不超過15場,或一天不得超過30場。

應公佈詳細會議紀錄



“2015年舉辦的年度股東大會場次為每日平均22場,高峰時期曾多達47場,導致小股東因為股東大會撞期而無法出席。”

她說:“配合截至12月底的財年,共有56%年度股東大會將在5月份和6月份舉辦。”

另外,小股東監督機構希望,上市公司能夠在年度股東大會舉辦后的一個月內,自動自發披露會議議程和紀錄。

麗達貝諾布松說:“且不論小股東有權利查詢股東大會會議紀錄,上市公司都應該主動公佈詳細的會議紀錄。”

她也呼籲,應該讓更多監票人監督點票過程,例如上市公司管轄範圍外的獨立審計師。

“雖然大多數公司均在股東大會隔天公布會議結果,但大都只提供極簡說明,鮮少提供投票結果的細節,如贊成票與反對票的比例,或投票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她指出,舉手投票過程雖更簡潔,但由于它并沒有將每個投票者所持有股份列入考量內,因此容易讓關鍵的投票結果存有偏差。

而且,去年僅有6%公司將股東大會會議紀錄,公佈在公司官方網站。

投票表決更民主

由于更符合成本效益且更容易執行,舉手投票已成為股東大會的常規。不過在原則上,小股東監督機構認為,投票表決是更能體現“一股一票”的民主機制。

為此,該機構提議,應該強制性以投票表決作為大會中每項議程的投票方式;同時應該委任獨立的監票人驗證投票結果。

至于大股東擁有超過50%投票權的公司,應該分開點算小股東的票數,且大股東和小股東都必須同意該投票過程。

該機構亦贊成採用電子投票,提高股東參與股東大會的機會。因此該機構建議開發符合成本效益且使用安全的網絡投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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