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WG:避免撞期难分身 应限制股东大会每日场次
(吉隆坡1日讯)小股东监督机构(MSWG)拟向监管单位提议效仿日本,限制每日举办年度股东大会的场次,避免小股东因为股东大会撞期而无法出席。
根据小股东监督机构数据,去年举办股东大会最热门的日期是星期四,其中6月25日更多达47场。
小股东监督机构总执行长丽达贝诺布松接受财经周刊《Focus Malaysia》访问时称,合理的建议是将每日举办年度股东大会的场次,限制在每时段不超过15场,或一天不得超过30场。
应公布详细会议纪录
“2015年举办的年度股东大会场次为每日平均22场,高峰时期曾多达47场,导致小股东因为股东大会撞期而无法出席。”
她说:“配合截至12月底的财年,共有56%年度股东大会将在5月份和6月份举办。”
另外,小股东监督机构希望,上市公司能够在年度股东大会举办后的一个月内,自动自发披露会议议程和纪录。
丽达贝诺布松说:“且不论小股东有权利查询股东大会会议纪录,上市公司都应该主动公布详细的会议纪录。”
她也呼吁,应该让更多监票人监督点票过程,例如上市公司管辖范围外的独立审计师。
“虽然大多数公司均在股东大会隔天公布会议结果,但大都只提供极简说明,鲜少提供投票结果的细节,如赞成票与反对票的比例,或投票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她指出,举手投票过程虽更简洁,但由于它并没有将每个投票者所持有股份列入考量内,因此容易让关键的投票结果存有偏差。
而且,去年仅有6%公司将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公布在公司官方网站。
投票表决更民主
由于更符合成本效益且更容易执行,举手投票已成为股东大会的常规。不过在原则上,小股东监督机构认为,投票表决是更能体现“一股一票”的民主机制。
为此,该机构提议,应该强制性以投票表决作为大会中每项议程的投票方式;同时应该委任独立的监票人验证投票结果。
至于大股东拥有超过50%投票权的公司,应该分开点算小股东的票数,且大股东和小股东都必须同意该投票过程。
该机构亦赞成采用电子投票,提高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机会。因此该机构建议开发符合成本效益且使用安全的网络投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