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26億來自一名外國人 納吉不能,也不應該收下”
前首相敦馬哈迪指出,自從馬來西亞受到一連串財務醜聞抨擊后,他不再為馬來西亞感到驕傲。
“當年當我去到海外時,人家對馬來西亞有很高的評價;今天,如果我們到了海外,人家看到我們時,都會說,‘嘿,你國家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這讓我無法再為國家感到自豪,因為我不能夠解釋這國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敦馬是在上月25日接受“彭博社”電視台訪問時,如此指出。
敦馬認為,納吉不應該接受26億政治獻金,沒有領袖應該接受“這樣的錢”。
“發生26億政治獻金事件後,當我和人們談起我們的政府,他們都表示對政府感到厭惡。”
“在我的部落格,網民也有相同的回應。他們都認為這是一個壞政府,不曾做過任何對國家好的事情,更逐步殘害國家體制。”
馬哈迪說,總檢察長在今年1月把調查納吉的大門關上,說他沒有做錯事,還說納吉已經在2013年8月,把沒有用完的6億2000萬美元,退還給金主,但卻沒有交代,已經用了的錢去了哪裡?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錢一定不可以收,任何首相只要他曾收下6億8100萬美元,這就是一件不對的事。”
“即便這筆錢來自一名外國人,你還是不應該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