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新家水费达2000 寻求政治人物援助
未曾入住的新屋地下水管破裂,收到2000令吉水费单,要求发展商支付不果。
⊙欧先生指出,3年前和发展商完成新屋交接手续后,至今未曾入住。
他说,之前新年期间过于忙碌,一直没有到新屋查收账单。
“我拿到水单后才知道,新屋近2个月的水费高达2000令吉。”
他说,事后向水供公司投诉,检查人员说是因为他家的地底下的水管破裂,才会导致水费飙升。
他说,向发展商投诉时,对方却说水管破裂一事是水供公司的人员凭空捏造,拒绝负责。
欧先生想问,房子的买卖合约写明保证期只有2年,他可否要求发展商支付上述的水费账单?
★麦嘉强律师
一般来说,水管破裂改由哪一方负责难以定夺。
我建议事主到水供公司找有关人士洽谈,如果无人理会的话,事主也可以选择投诉或寻求政治人物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