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醫院泊車位不足問題,早已不是新鮮課題。
我想大部分人都試過,前往政府醫院,要花上一兩小時兜圈找泊車位,找到不耐煩了,或者因為趕時間無法再浪費時間兜圈子,就索性就把汽車泊在路旁。
如果得幸運之神眷顧,就安然無事,倒霉的話,就會被執法當局開罰單。
民眾就算深知違例泊車會被開罰單卻還一意孤行,是因為把罰款看得太輕?還是真的無可奈何,只能放手一博?
相信大部分到政府醫院看診的人,都是中低階層人士,看醫生才數十令吉,一張罰單可能就高達250令吉,總不會和錢過不去吧?
所以,政府若是體恤人民,是否應該認真檢討政府醫院泊車位不足的問題?
或許,以政府醫院每日高密度的流動量來看,興建再多的泊車位或許也無法應付需求量,但至少把比例拉近一些,稍微舒緩狀況吧?
一般多層次泊車場是最佳的選擇,就算是收費的,我相信民眾也付得心甘情願。
再說,違例泊車也會導致交通阻塞,造成其它駕駛人士的不便,尤其醫院很多時候建在花園住宅區,適逢探病時間,交通擁擠程度如同繁忙的市區,讓人抓狂!
要是政府提供了足夠的泊車位,還是有人貪方便隨意把車停放在路旁,那就以個案處理,中罰單咎由自取,否則,叫老百姓怎么能不埋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