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日訊)芙蓉端姑惹化醫院一名醫藥助理,因偽造多名醫生的印章及偽造病假單,今日面對24項控狀!
被告莫哈末沙里占依斯邁(44歲),今日在兩個推事庭面對總共24項控狀,其中12項控狀是在2014年9月30日擁有多名醫生的印章;另12項控狀則在2014年7月7日、9日、14日及17日、8月11日偽造病假單。
被告在2名代表律師伊華娜莎基娜及A.巴班的陪同下面控,他否認所有的罪狀,獲准以總共4萬5000令吉保外,案展3月25日過堂。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2014年9月30日,下午5時,於瓜拉沙花區一間住家被發現擁有不同的造假印章,包括“芙蓉端姑惹化醫院急救及創傷部”;“芙蓉衛生診療所門診部”;以及偽照13名醫生及醫務人員的印章。
男子不認買假病假單
被告偽造醫院及醫生的印章,可在刑法第465條文及刑法第473條文下被判刑。
此外,被告也被控在沒有合法權力下,偽造政府病假單給莫哈末尤索夫(31歲)及莫哈末納茲里(36歲),共有7名醫生的印章被偽造發出病假單。
芙蓉推事西蒂凱麗雅訂下其中12項控狀,每項以2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獲准被告保釋;由芙蓉推事拉希瑪審理的12項控狀,其中3項獲准每項25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其餘9項控狀每項15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案件副檢察司分別為麗妮莎以及西蒂卡迪嘉。
另一方面,一名在私人機構工作男子,涉嫌購買偽造病假單,面對3項控狀,被告不認罪,獲准以6000令吉保外,案展3月25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