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華:萊芙優笑── 家明

我看見家明,在煙味瀰漫的酒廊裡。可是,家明已經不認得我。就像素未謀面的陌生人一樣,側肩擦過我身,絲毫沒有察覺咫尺間就有一個我。

彆扭的我,有好幾次衝動得想悄悄地站在他身後,拍拍他的肩膀,輕輕地喊他一聲“家明”。可是,腦子卻在思考叫了他一聲“家明”以後,我們還有什麼話題可以繼續聊?十多年不見,也許,就只能輕輕地向對方問聲好,然後剩下的就是尷尬而已。所以,這一聲“家明”在我的勇氣還沒醞釀成以前,我已悄悄地離開酒廊。

我忘記了,從前我和家明共同有過的生活。那時候,大家很小,甚至談不上年輕,就是很小。我僅記得,家明的笑容是靦腆的。笑或不笑的時候,眼睛都瞇成一條線。因此,我時常以為他總是在微笑。至少,他在一堆男生中表情是最友善的,可親的。

後來,我很少看見這樣的笑容。這樣的一張臉孔,仿佛只屬於家明的。所以當再見這張臉孔,憑著這張笑容,我知道我沒有錯認他。他真的是家明。他臉上,還掛著這樣的笑容。

記憶中,家明的性格是沉靜的,說話或關著嘴巴的時候都溫文儒雅。他從前在一堆男生中總是很少說話,或說話的時候總是小聲小氣,卻不彆扭。偶爾,只是偶爾,家明也會辟哩叭啦說些有的沒的,也許,那時候他真的很想說話。這就是家明在我腦海中僅存的印象。

而我呢?我的個性總是和他格格不入。

小時候到青春時期,我笑起來總是聲音嘹亮,甚至會驚嚇到鄰近的人。那時候,人人都很害怕我笑。只要我一笑,會引來很多怪異的目光。在我和家明是同班同學的那年,我的國語老師對我說︰“只要你對我笑一個,我就講十個故事給大家聽。”小時候不懂矜持的我,盡然敗給十個故事,就這樣做了第一次“賣笑”。而我的十個故事呢?卻收不回賬。這是我的第一單虧本生意。可在我13歲那年,經歷了一場生死離別的經驗後,我失去了臉上的笑容,更甭說那響徹雲霄的笑聲。

在我的印象中,家明始終都保存著一份屬於少女的恬靜。而我卻是大剌剌的,說話的時候總是毛躁,聲音響亮得很。那時候的我,是標準的男子頭。也因為個性是那樣強烈,所以,我和他沒有變成好朋友。

亦舒有本小說叫《玫瑰的故事》,其中一段文字是這樣的──“十年後,玫瑰與丈夫離婚,獨自返港,在孤獨寂寞之中結識了身患絕症的溥家明,三個月的熱戀使她柔腸寸斷……”可惜,我不是玫瑰。我和家明重逢了,也只是擦肩而過。小說始終是小說,因為淒美,所以刻骨銘心。

噢!我跟家明是一個跟愛情沒有關係的故事,重逢他,只是讓我想起小時候那愛笑的自己。

李秀華–萊芙優笑,Love yourself。不管生活長成什麼樣子,都要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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