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00万股票失信案 商人被控不认罪
(八打灵再也3日讯)一名商人因10年前涉及地产公司总值100万令吉股票的失信案,今日被控上地庭时不认罪,法庭择定案件在4月6日过堂。
被告陈忠宏(译音,47岁)与其弟弟陈忠杰(译音,36岁)受委为Jerard Co Ltd和Jerard Northern Star Hill Ltd的持股人,但被控涉及总值122万令吉的失信案。
不过,陈忠杰目前还未被捕和被控。
控状指出,被告是在2006年11月16日,在SS2/75路一间店铺单位,将股票移给第三方,此举违反了合约指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笞,甚至罚款。
对此,地方法官阿兹娃妮达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也要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且每月首周到附近的警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