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石油子公司经理 涉贪罚款监禁一天
(吉隆坡3日讯)马石油(Petronas)旗下子公司Petronas ICT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今日承认2年前贪污逾1万4000令吉,遭法庭判处罚款7万846令吉和监禁一天。
反贪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莎阿南贪污特别法庭法官莎峇丽雅在被告阿里安南(43岁)俯首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并谕令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被告被控于2014年3月13日,接受Nera Infocom(马)有限公司的1万4169令吉20仙的支票,作为作为泄漏砂拉越民都鲁丹绒基杜弄(Tanjung Kidurong)装置电线工程的竞标价格,让该公司可顺利竞标有关工程的回酬。
被告因此牴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同时可在相同刑法第24(1)条文下被判罪。
负责此案的反贪会主控官是莫哈末苏克里瑟曼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