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囤130煤氣桶 貿消局接情報取締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商店囤130煤氣桶 貿消局接情報取締

執法人員將所充公的液化石油氣作記號,方便統計數量,右2為佛茲哈迪。
執法人員將所充公的液化石油氣作記號,方便統計數量,右2為佛茲哈迪。

(芙蓉4日訊)森州貿消局執法人員接獲情報,在知知港一間商店展開取締行動,揭發業者訂購及囤存超過允許數量10倍的液化石油氣桶,當場充公逾130桶液化石油氣,價值1萬4000令吉。



森州貿消局是于今早11時30分,接獲情報前往知知港新村王貿易商店展開突擊行動,該店也是當地唯一的液化石油氣供應商。

貿消局森州執法組副主任佛茲哈迪指出,執法人員在取締行動中,發現業者下單超過所允許的10倍,即多達130桶液化石油氣,重逾1680公斤。

“根據條例,業者雖然有營業執照,但只允許業者在商店內下貨最多140公斤的液化石油氣,即約10桶,如今業者拿了多達130桶,已違例。”



數量須獲消拯局批准

他指出,拿貨的數量並非由貿消局所決定,但由于液化石油氣是易燃物品,取貨數量必須得到消拯局的批准,否則一旦發生火災,情況一發不可收拾。

他說,業者實際上可以向消拯局申請增加取貨的數量,惟必須得到消拯局檢查及批准,確保安全。

他指出,貿消局將援引1974年供應管制法令第10條例調查此案,個人最高刑罰可被罰款100萬令吉,企業最高可被罰款300萬令吉,或監禁不少過3年,或兩者兼施。

他說,今次是該局自1月及2月以來第9次展開取締行動,被充公物品總值11萬令吉,其中4宗案件為無營業執照、3宗無統制品價格售賣記錄及2宗案件為取貨超過所規定數量。

他說,9宗案件中,5宗案件來自波德申,其余則是芙蓉地區,而今次知知港則是第9宗。

業者:外出旅行才囤貨

業者王志康(47歲)申訴,他是因週六要外出旅行,才預訂較多貨量以應付村民需求,豈料才一下貨便遭執法人員取締,知知港恐怕陷入“無煤氣”狀態!

他指出,他自2013年更新營業執照時,突然被告知從原有的800公斤存貨量,被減至140公斤。

他說,該區只有他一家售賣液化石油氣,負責提供給附近住家及餐館,每天至少賣出20至30桶,試問10桶的存貨量,如何能應付市場需求?

損失逾萬

他指出,由于週六他將外出旅行3天,因此一次過拿取3天的貨量,交由伙計負責載送,如今130桶的液化石油氣全被充公,損失高達1萬4000令吉,是他半年內所賺取的數額,讓他心疼不已。

他質問執法人員,他擁有合法營業執照,起碼應留下10桶讓他能繼續營業,不至于該區頓時陷入“無煤氣”狀態,尤其是餐館業者更是首當其衝,影響最大。

此外,載送液化石油氣的劉妙發(53歲)指出,他早上將液化石油氣載送至該店時,便遭執法人員取締,除了王氏訂下的130桶,其羅厘上的120桶液化石油氣也難逃一劫,全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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