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嘉逊任职院长期间 新纪元没不见金钱”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柯嘉逊任职院长期间 新纪元没不见金钱”

邹寿汉(中)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左起为朱仕谨及菲丽达。
邹寿汉(中)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左起为朱仕谨及菲丽达。

经过8年冗长审讯,新纪元学院前任院长柯嘉逊起诉董总前署理主席邹寿汉诽谤案,今日在后者承认柯嘉逊任职新纪元学院院长期间,该学院并没有不见任何金钱后,双方达致庭外和解。



柯嘉逊代表律师谢春荣与邹寿汉律师菲丽达向法庭指出,两方同意和解,高庭法官拿督徐玉艳将此记录在案,没有谕令堂费。

邹寿汉在庭内唸出声明,即:“我,邹寿汉,谨此以董教总教育中心前财政的身分,特此确认我于2008年11月2日早上10时,在董总交流会上所发表的谈话,并不是针对新纪元学院前任院长柯嘉逊。”

“我谨此确认,在柯嘉逊任职新纪元院长期间,该学院并没有不见任何金钱;任何误解造成柯嘉逊不能在2008年继任新纪元学院院长,我深感遗憾。”



随后,柯嘉逊在庭外向媒体指出,当年因邹寿汉指新纪元基金逾900万令吉不翼而飞,导致他在特大上无法通过续任院长一职,如今真相大白,款项没有不见,他直指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更要求邹寿汉向他与华教同道道歉。

柯嘉逊也要求邹寿汉辞去在董总教育中心的所有职务。

邹寿汉随后再三向媒体强调,当年他在董总交流会上仅说发现少了930万令吉,他看不到这笔钱去了何处,并再三申明并没有指责任何人及要谁负责。“我并不会道歉,他(柯嘉逊)不能违反双方的和解协议,要求我道歉,否则就是藐视法庭,我们在谈和解协议时没包括道歉。”

高庭原本在2013年2月27日裁定柯嘉逊胜诉,邹寿汉须赔偿逾40万令吉。

详细报导翻阅今晚/明日《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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