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注册不算重婚 妻不能告丈夫通奸
丈夫与越南女子通奸,妻子存有证据,是否可以提控丈夫。
⊙黄女士指出,她与丈夫结婚十多年,育有2个孩子,最近却得知丈夫在越南有另一个女人。
“我在他们的微信谈话中得知,越南籍女子欲为我丈夫生个孩子,该女子也曾发照片给我,炫耀我丈夫如今更喜欢她。”
她有留下照片和对话等内容,而且丈夫虽仍未和该越南女子注册,但不知两人是否有举办任何结婚仪式。
她想了解,丈夫这种行为有无犯法?
“如今丈夫若未与越南女子结婚,是否不能以重婚罪控告丈夫?若不能,那么是否有任何法律可以控告丈夫通奸?”
她也想询问,若自己不想和丈夫离婚,因不想成全丈夫和越南籍女子,而丈夫单方面申请离婚,是否在7个月或2年后,离婚申请可以生效?
★林若辉律师
在马来西亚的法律中,只要没有注册,就不算是犯下重婚罪,而通奸行为在大马并不算是犯罪,只能算是不道德行为。
在婚姻中,其实双方都有权申请单方面离婚,但是并没有特定的期限生效,而是要看整个程序需要多长时间走完,这其中不单指离婚程序,还包括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配等事宜需要分配好。此外,倘若事主没有工作,也需谈妥赡养费和孩子赡养费等事宜。
若是两方都有意离婚,最好是两方坐下来好好谈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