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澄:繁簡之爭:為何要逆歷史的潮流?
文字的書寫與應用,必然會經過一段或長或短時期的演變和改革。羅馬字母的書寫與應用,到目前似乎已定了型,方塊字從甲骨文到秦始皇統一漢字到中共簡化漢字,經過2000多年,演變還在進行中,最明顯的是繁體字與簡體字的分野。
香港人反對採用簡體字,與台灣人的心理有所不同。台灣人把簡體字定位為中共文字;一些香港人則是以維護“本土文化”,不要中央多插手為出發點,電視新聞廣播採用簡體字也觸到他們的敏感神經。倪匡更把簡體字成為“殘體字”,說見了就令人“打冷顫”。
明顯的,他們對簡體字的由來與發展毫無認識,且思想保守。
大家都說秦始皇在中國歷史上的一大貢獻是統一了“天下”的文字。但從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序》中所說:“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可以得知:秦始皇所統一的只是“小篆”。
據說1851年至1864年的太平天國,是中國歷史上首次賦予簡體字合法地位的國家“首領”。
1935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共324字,但遭部分人士反對而作罷。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後,即針對漢字簡化、拉丁化、漢字規範等課題進行研究工作。
漢字改革的主要出發點是漢字過於複雜,認讀學習時間長。爭論的主要體現是“漢字落後論”和“漢字優越論”。漢字改革會遇到阻力,是預料中事。1955年,劉少奇在漢字改革研究的過程中,就曾經提出三點很科學化的意見:
1.為了減少社會震動,簡化字要分期分批進行,原來的繁體字要保留一個時期,不要馬上廢除。
2.漢民族要有統一的語言,學校要用普通話進行教學。可以考慮做出這樣的規定:老師在一定時期內學會普通話,今後凡是不會講普通話的,不能當教師。
3.拼音方案制定後,要用來作試驗,可以試譯《毛澤東選集》。
改革漢字實際又謹慎
1964年中國政府公佈了第一批簡化字,1968年修訂。過後有第二批簡化字的建議(如“蜈蚣”簡化為“吳公”),後來當局認為不妥,下令剎車。可見他們在處理漢字改革問題上既實際又謹慎,甚至有“俯順民意”的趨向。
《通用規範漢字表》共計8105字,一級常用字3500個,二級字3000個,三級字1605個。該表於2013年8月19日由中國國務院公佈後,教育部等十二個部門於2013年10月9日聯合發佈《關於貫徹實施〈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要求語文辭書 “收入《通用規範漢字表》以外的字一般應採用歷史通行的字形,不應自造未曾使用過的新的簡化字”。這類“表外字”計共174個。近年來,中國以繁體字印刷的“海外版”書刊也沒遭受阻撓。
我國步新加坡的後塵,自1989年起在全國中小學採用簡體字和漢語拼音,效果良好,也沒發生過什麼“抗議”等事情,可見我們既理智,又能接受順著潮流而生的優良事物。至於報章內文用簡體字,標題用繁體字,顯然是過渡時期的“權宜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