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嫌贪污1万7000 助理警监6警员不认罪
(北海4日讯)一名助理警监和另6名警员,涉嫌共贪污1万7000令吉,今日被反贪会控上北海地庭。被告皆不认罪,获准保外候审,案订4月7日过堂。
7名被告,其中3名来自槟州警察总部肃毒组,即慕哈力沙尼占助理警监(41岁)、莫哈末艾兹林警长(29岁)和刘国中伍长(31岁,译音)。
另4名被告来自威南警察总部肃毒组,即哈伦曹长(54岁)、莫哈末阿米鲁一巡伍长(25岁)、慕哈末阿兹万一巡伍长(24岁)和赞比利伍长(49岁)。
首宗案件控状指上述首6名被告于2015年1月13日,下午5时40分至下午7时,在威南高渊一间住家,企图向拥毒者黄宝发(译音)收贿1万令吉。
次控状指被告6人在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向黄宝发收贿4000令吉。
第二宗案件控状,增加一名涉案的威南肃毒组警员赞比利伍长,被告7人于2015年1月17日,下午5时,在威南高渊一住家,再次向黄宝发收贿3000令吉。
首被告获以8000保外
7名被告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a)条文和第24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
反贪会主控官阿末卡查里副检察司,向法官朱丽叶莱克建议,让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保外候审。
首被告慕哈力沙尼占助理警监及次被告莫哈末艾兹林警长的辩护律师代表被告求情时,指两名被告是家中主要经济支柱,必须照顾家庭老少,获法官批准以8000令吉保外,另5人则以5000令吉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