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人口集團的約旦籍首腦,利用我國為中轉站,把126名印尼籍女郎販賣至西亞國家!
據了解,他日前被捕時,已曾3度落網,但因掌握法律漏洞,三次都沒有在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下被控,而一再涉案。
印尼駐馬大使館領事顧問迪諾透露,名為“馬里奧”的嫌犯,先把非法禁錮126名印尼籍女郎的公寓鑰匙交給了在印尼的妻子,讓執法單位無法牽連他與印尼籍女郎的關係,最終無法構成販賣人口的罪行。
他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說,警方獲悉,禁錮印尼籍女郎的公寓單位鑰匙,其實是在馬里奧妻子的身上,而她也在印尼被逮捕,因此無法牽連馬里奧涉及在內。
他指出,警方在2013年6月期間解救了25人、2014年1月期間解救了21人、11月期間解救了53人及去年8月期間解救了27名印尼籍女郎。
迪諾透露,全部女郎已遣送回印尼,而警方也相信,馬里奧在服刑期滿后,仍與身在我國的同黨緊密聯係,蠢蠢欲動。
据了解,馬里奧曾因涉嫌非法販賣人口而3度被捕,法庭最終判決他抵觸刑事法典第342條文(非法禁錮)而被罰款1萬令吉、抵觸1966年護照法令第12(1)(f)條文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條文,被罰1萬2000令吉。
然而,若抵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罪成者可被判不少過3年及不超過20年監禁,或罰款1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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