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振荃:工作已完成60% 董总成立修章程小组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6日讯)董总秘书长傅振荃说,董总已成立修改章程小组,针对存有灰色地带的章程进行研究,目前,60%工作已完成,还剩40%工作要将草稿交给律师团进一步研究,最后按照律师意见整理及草拟修改章程,在6月特大寻求通过。
他说,该小组还在整理章程,从中找出那些灰色地带是可能存在隐忧及不明确部分的,比如现有章程其一说明,只有主席有权召开会议。
“当问题发生时,大家要求开会讨论,但若主席是不民主及坚持不开会,问题将无法解决,所以目前章程这部分是需要修改。”
傅振荃今日接受《中国报》访问时强调,现有章程有很多不明确之处,新任董总领导层希望修改后的新章程,是以集体领导为出发。
呈交律师寻求意见
他讲述,该修改章程小组将进入第2次研究工作,并在第3次研究工作结束及完成草稿后,提呈给律师团,寻求律师意见及草拟修改章程,等在特大寻求通过。
询及修改章程可否避免董总今后再将内部问题带上法庭时,傅振荃说,自从董总风波,确实发现董总章程有待修改,但此次修改章程,不完全只针对董总风波而修改,而是强调在集体领导的重点上。
此外,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说,过去董总风波,源自一些部分章程写得不清楚,此次修改章程,是希望厘清当中的灰色地带。
他说,即使修改章程,也不能抵触社团注册局的条例,所以还是需要律师的专业意见执行工作。
刘利民日前出席董总前主席林晃升逝世14周年公祭活动后发表谈话,指现有董总章程已不合时宜需修改,以求组织发展更健全化。
陈思源:合法地位未明朗化
熟悉华团事务的律师陈思源认为,目前,董总风波案件仍在审讯,从法律角度,现任董总领导层的合法地位还未明朗化,其实不急于修改章程。
他向本报发表看法时说,除非现任董总领导层,有者对现任主席领导存有“危机感”,或是缺乏“安全感”,好比担心现任主席像“前”主席叶新田一样,故要修改章程,否则,无需如此迫不急待。
他强调,目前还未是成熟的时候,反之,等案件有判决,尘埃落定后,再修改章程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