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不滿意賠償.促三造交代 逼遷戶 討公道
八條路網寮木屋遭逼遷
(檳城7日訊)八條路網寮木屋逼遷事件問題一籮筐,30名居民今早在國陣丹絨區會成員陪同下,抗議檳州政府、首長林冠英、行動黨彭加蘭哥打州議員劉敬億等,沒有聆聽民意。
他們高喊口號:“請林首長出來、請劉敬億出來、請發展商出來。給八條路網寮居民一個交代。”
“我們要公平、我們要合理!”
根據了解,居民面對形形色色的問題,包括無法獲賠償一間屋子、無法為房屋的倉庫,取得賠償等。
冀延至清明節後搬
他們也反映,發展商限制在本月31日前搬離住家,但居民希望延長期限,讓他們度過清明節。
他們也投訴,發展商承諾給予的1500令吉搬遷費,尚未發出;發展商承諾給予已搬遷居民每月700令吉的租房費用,也未發放。
八條路網寮面積4.23英畝,共有54間屋,約有200多名居民。有關土地屬檳州發展機構,該機構與大華集團子公司簽署聯合發展計劃,興建803個房屋單位,其中428個單位是中價屋(Medium Cost),另321個單位是中廉價屋。
出席的國陣成員包括民政黨檳州秘書胡棟強、州委陳嘉亮、國陣丹絨區會副主席方群龍、馬華丹絨區團團長林瑞木、馬華光大工作隊隊長陳宣等人。
他們在上午11時許抵達網寮時,就遭當地居民團團圍住,居民紛紛反映他們所面對的遭遇。
胡棟強致函發展商
要求延搬交代津貼
胡棟強致函發展商,要求展延搬遷期限至5月31日,同時表明何時才會發出1500令吉搬遷費,以及每個月700令吉的租房費。”
他也要求發展商,讓網寮區無法獲得屋子賠償的租戶,優先購買廉價屋。
此外,他希望林冠英及劉敬億等人到網寮了解民情,不要在大選時才出來。
同時,林瑞木也要求發展商,勿對未能在期限內搬遷的居民罰款。
“據知,遲搬1天的罰款,是500令吉。”
另外,他希望,州政府能為網寮區小型工廠業者,安排搬遷地點。
陳嘉亮也說,希望發展商提高上述搬遷費及租房費,1500令吉和700令吉,根本不夠。
劉敬億:多次實地聆聽民聲
劉敬億說,政府官員和鄉委會等,多次去網寮實地了解居民的要求,同時,居民與發展商的賠償合約,是在其服務中心簽署,因此說他沒理會居民的說法,并不正確。
“我們在之前,也與居民舉辦多次對話會,講解發展計劃以及賠償事宜。”
他接受《中國報》電話訪問時說,網寮木屋區只剩2至3戶人家尚未簽署賠償合約,其他人已簽署。
“不少人也已開始搬離該處,發展商確認他們搬離,就會給予搬遷費及租房費。”
談及居民要求展延搬遷期限,他說,有關居民可以到其服務中心商談。
“我從沒聽說有這樣的要求,還是這只是國陣的要求?”
希望獲賠一屋
●戴桂水(52歲,門牌75號)
住在網寮60多年,不過屋子是屬外公,我在被逼遷的時候,才知外公多年前已把屋子名字轉到他女兒下,但是他女兒並沒有住這裡。
希望能獲得一間屋子的賠償,因為我才是住在這裡的居民。
我每次去劉敬億的服務中心,他們都不要理我,要我離開;我曾經寫信給林冠英,但是沒有下文。
沒轉名不肯賠
●莊禮朱(63歲,門牌95號)
屋子是我丈夫的,但我丈夫過世后,沒有去辦轉名手續,現在發展商不賠我屋子。
以前去光大辦轉名手續時,那里的官員告訴我不必轉名,將來被逼遷也會有得賠,但結果卻不是這樣。
沒門牌也應賠
楊亞蘭(66歲,沒有門牌)
我的屋子在95號屋子后面,是沒有門牌的,我在10多年前把屋子借給別人住了,這個人后來用別的住戶名字,申請到倉庫的賠償費用。
我的屋子雖然沒有門牌,但是有繳付水電費,應該獲得一間屋子的賠償。
請幫我找新址
●楊福輝(43歲,門牌101號)
我在101號屋子前設立小型鐵廠,每個月給屋主400令吉租金,如今被逼遷,希望州政府在八條路附近,幫我找一個租金便宜的好地方設立工廠。
我曾經問過,現在外面租地方設立小型工廠,至少每月要800令吉,我負擔不起。
倉庫也應獲賠
●王榮水(85歲,門牌22號)
我出世就住在網寮,我們家是這里第一個在住家后方建設倉庫的人,不過我們卻沒有獲得倉庫的賠償。其他住家的倉庫,都獲得2萬至4萬令吉的賠償,但是我沒有得到。
我之后會找發展商談,希望他們賠我倉庫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