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歌手阿威傷前妻案 庭外和解罰款1萬
(吉隆坡7日訊)巫裔搖滾歌手阿威在2014年致傷前妻案,今日終于達成庭外和解,隨著阿威願意繳付1萬令吉罰款和道歉,此案也宣告結案。
此案原定今日審訊;今年48歲的被告原名是阿末阿扎哈奧曼,他在安邦推事庭上,向38歲的前妻羅扎娜公開道歉,並唸出道歉聲明。
較早前,推事阿瑜妮詢問羅扎娜是否同意讓被告繳付1萬令吉罰款了事,后者點頭。
阿瑜妮說,由于雙方願意和解,並諭令被告繳付1萬令吉罰款,以及讓被告當庭釋放。
她同時也將9000令吉保釋金,歸還給被告。
此案共傳召8名控方證人供證。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2014年6月2日中午1時30分,在淡江優景碧斯達麗花園的住宅區某個單位內,致傷羅扎娜,他于同年7月4日被控上庭時,否認有罪。
被告另外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在相同日期下午3時,于敦拉薩路國民投資機構(PNB)櫃檯致傷羅扎娜,當時他同樣否認有罪。
負責此案的主控官是阿末祖海尼副檢察司和郭艾雷尼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是哈茲曼哈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