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歌手阿威伤前妻案 庭外和解罚款1万
(吉隆坡7日讯)巫裔摇滚歌手阿威在2014年致伤前妻案,今日终于达成庭外和解,随着阿威愿意缴付1万令吉罚款和道歉,此案也宣告结案。
此案原定今日审讯;今年48岁的被告原名是阿末阿扎哈奥曼,他在安邦推事庭上,向38岁的前妻罗扎娜公开道歉,并唸出道歉声明。
较早前,推事阿瑜妮询问罗扎娜是否同意让被告缴付1万令吉罚款了事,后者点头。
阿瑜妮说,由于双方愿意和解,并谕令被告缴付1万令吉罚款,以及让被告当庭释放。
她同时也将9000令吉保释金,归还给被告。
此案共传召8名控方证人供证。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2014年6月2日中午1时30分,在淡江优景碧斯达丽花园的住宅区某个单位内,致伤罗扎娜,他于同年7月4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
被告另外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在相同日期下午3时,于敦拉萨路国民投资机构(PNB)柜台致伤罗扎娜,当时他同样否认有罪。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是阿末祖海尼副检察司和郭艾雷尼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哈兹曼哈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