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素瑾:非法不能合法化
──甲州記者
明知是非法的,卻要把它合法化?國家的執法制度,讓人越來越摸不著頭。
最近聯邦直轄區部長東姑安南建議在首都市區尋找合適地點,讓飆車族舉行街頭摩哆車,以解決非法飆車問題。
雖然政府的出發點,是不想飆車黨在公路上做出傷害他人、破壞財物的事情,但是,這做法是“寵”了違法者。
如果我們引用同樣的道理,找個地點讓癮君子“合法吸毒”,來解決吸毒問題,試問這方法行得通嗎?
封街賽摩哆措施的實行,很可能會讓飆車黨“得意”,接著再得寸進尺的作出種種要求,提高賽場的安全措施,到時這些賬由誰埋單啊?
日前,陸路交通局汽車工程組主任拿督莫哈末達立透露,政府覓地點舉行街頭賽摩哆,有助于提高我國摩哆賽車(Motorsport)運動。
不過,有關賽場必須符合安全、提供教育性平台,包括分享汽車工程及如何掌握駕駛技巧,以及多項條件。
莫哈末達立說,在摩哆賽車運動中使用的摩哆,並不是平時在路上可見的普通摩哆,而騎士也必須另外考取賽摩哆或賽車執照。
要成立賽摩哆場地,談得容易,要做的事更多,涉及的部門極廣。
話說回頭,找個地點讓飆車黨賽摩哆,真的能解決非法飆車問題?一些曾是飆車黨的成員在報章上直言,這做法不會吸引飆車黨。
此課題反對聲浪大過讚同,官老爺若一意孤行,最好做足一切研究、防範、安全措施,否則最終浪費人民的錢,還失敗下場,到時會有人站出來認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