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打4岁亲女 父亲控危险武器伤人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鞭打4岁亲女 父亲控危险武器伤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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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者鞭打并致伤4岁亲生女儿,今日被控以危险武器伤人,罪成可被判监刑3年。

控状指被告林玉辉(40余岁,无业)于2月13日中午12时,在柔佛新山亿城镇的住家,以籐鞭蓄意致伤亲生女儿,牴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危险武器伤人)。

被告不认罪,推事莫哈末阿兹兰沙准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并订于本月2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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