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恐襲隆夜店首相官邸 5男表罪成立需自辯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策劃恐襲隆夜店首相官邸 5男表罪成立需自辯

(吉隆坡8日訊)高庭今日宣判,5名被控策劃及恐襲吉隆坡娛樂場所及首相官邸,欲在國內製造混亂的巫裔男子,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辯。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諾丁哈山指出,由于控方證明到5名被告同謀,即5人同意在吉隆坡娛樂場所展開恐襲、在隆市製造騷亂,並在烏魯冷岳努盎山(Gunung Nuang)試爆炸彈等計劃。

他續說,5名被告的控狀也沒有缺陷,並符合刑事程序法典152及153條文闡明條件。

諾丁哈山是在聆聽控辯雙方陳詞后,作出上述裁決。



1被告認罪監8年

5名被告為莫哈末安華(33歲,農業肥料銷售員)、莫哈末諾卡馬(30歲,農業肥料銷售員)、依茲旺(25歲,飲料商)、慕哈末魯曼(22歲,輪胎店員工)及一名17歲男子。

其中莫哈末安華及莫哈末諾卡馬是兄弟。

5人將在明日選擇哪項自辯方式:(1)在證人欄宣誓自辯,控方可問話;(2)在犯人欄自辯,控方不可問話;(3)選擇保持緘默。

控狀指出,5人于2015年4月24日晚上7時至25日凌晨1時,在雪州烏魯冷岳地區密謀恐襲,觸犯刑事法典130G(a)條文(煽動或支持恐怖活動)及刑事法典120B(1)條文。

還有另一名被告莫哈末哈菲菲(25歲,店主)已于2015年11月16日改口認罪,被判入獄8年。

他們于2015年5月20日被控上加影推事庭,案件在同年7月3日移交高庭時,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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