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父母申請一馬援助金 需出示死亡或離婚證書
(吉隆坡8日訊)財政部長拿督斯里納吉說,任何已離婚或伴侶已逝世的單親父親或母親,在申請一馬人民援助金(BR1M)時,若無法出示伴侶死亡或離婚證書,就無法獲得該援助金最高的1000令吉,而僅能獲得400令吉援助金。
他說,該部發現過去幾年,許多申請者在沒有出示任何證明書和文件,甚至其伴侶還活著和未離婚,仍然宣稱為單親父親或母親,以便申領最高額的一馬人民援助金(2015年950令吉)。
“我們在2016年採取另一種審核方式,確保這援助金真的幫助到有需求者。”
納吉今日在國會下議院,以書面回答民主行動黨南蘭區國會議員劉強燕的提問。
納吉說,財政部也發現一些已離異的夫妻,在“所負擔人士”中,使用相同子女的資料分開申請援助金,以期拿到最高額援助金,因此若沒有出示報生紙、離婚證書或法庭頒布的孩子監護權信件等證明,他們將被視為個人組申請者,只獲得400令吉援助金。
他說,一旦已離婚夫婦的資格都符合,只有其中一名獲得最高1000令吉援助金,而另一名則獲得400令吉援助金。
此外,納吉說,任何不滿上述批准,而想要提出上訴者,可從本月15日至4月15日,攜帶相關證件到鄰近的內陸稅收局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