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拖欠費用法律解決 管理層無權禁進公寓
公寓新管理層以拖欠管理費為由,禁止住戶駛車泊入公寓單位,還招來疑似收賬員人馬,包圍責罵拖欠管理費的住戶。
⊙黃女士指出,前屋主轉售單位給她時,沒有繳還管理費,她也拖欠幾個月管理費,累積數額為數千令吉。
她指出,她的丈夫日前晚上回家時不得其門而入,管理層印裔負責人自稱是保安人員,招來6、7名同伴,包括懷疑是收賬員的人士包圍他,責罵他沒有繳還管理費。
被疑收賬員包圍
她說,丈夫被迫將車子停在公寓外,自行前往報警。
她指出,這個新管理層在去年尾才接任,經常發生升降機故障而不維修,惹得居民不滿而拒還管理費。
黃女士想知道,她與丈夫遭到管理層不友善對待,她除了報警之外,還能採取什麼行動?若是屋主拖欠管理費,管理層是否有權力對付租戶?
★麥嘉強律師
公寓管理層無權禁止屋主進入公寓範圍,事主可以向分層管理仲裁庭上訴,讓仲裁庭介入處理。
即使住戶拒還管理費,管理層不能擅自採取行動(包括鎖門),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上庭起訴拖欠費用的住戶。
建議黃女士的丈夫,針對遭到可疑人士包圍責罵的事項再度報警備案,讓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恐嚇)條文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