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恐袭隆夜店首相官邸 5男表罪成立需自辩
(吉隆坡8日讯)高庭今日宣判,5名被控策划及恐袭吉隆坡娱乐场所及首相官邸,欲在国内制造混乱的巫裔男子,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哈山指出,由于控方证明到5名被告同谋,即5人同意在吉隆坡娱乐场所展开恐袭、在隆市制造骚乱,并在乌鲁冷岳努盎山(Gunung Nuang)试爆炸弹等计划。
他续说,5名被告的控状也没有缺陷,并符合刑事程序法典152及153条文阐明条件。
诺丁哈山是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1被告认罪监8年
5名被告为莫哈末安华(33岁,农业肥料销售员)、莫哈末诺卡马(30岁,农业肥料销售员)、依兹旺(25岁,饮料商)、慕哈末鲁曼(22岁,轮胎店员工)及一名17岁男子。
其中莫哈末安华及莫哈末诺卡马是兄弟。
5人将在明日选择哪项自辩方式:(1)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控方可问话;(2)在犯人栏自辩,控方不可问话;(3)选择保持缄默。
控状指出,5人于2015年4月24日晚上7时至25日凌晨1时,在雪州乌鲁冷岳地区密谋恐袭,触犯刑事法典130G(a)条文(煽动或支持恐怖活动)及刑事法典120B(1)条文。
还有另一名被告莫哈末哈菲菲(25岁,店主)已于2015年11月16日改口认罪,被判入狱8年。
他们于2015年5月20日被控上加影推事庭,案件在同年7月3日移交高庭时,否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