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吞下“钻石”胶囊 尼籍女毒贩逃死刑
(布城8日讯)一名辩称自己吞下含“钻石”胶囊的尼日利亚籍女毒贩虽逃过运毒死刑罪,但仍因拥毒而被上诉庭判处监禁20年及鞭笞10下,刑期从逮捕日即2012年5月23日计起。
以拿督东姑麦蒙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确定被告阿布兹恩霍格(31岁)拥有251.66克冰毒后,推翻马六甲高庭早前的死刑刑罚,并做出上诉判决。
控状指被告于2012年5月23日凌晨5时及25日下午2时半,在马六甲中央医院运毒。
被告代表律师是希山郑宝德(译音)。
案情指出,阿布兹恩霍格在闯入马六甲国际贸易中心的某会议室,喝下一罐墨汁后,被警方逮捕,接着被带往马六甲中央医院,并从其腹部取出27颗含有冰毒的胶囊。
被告自辩时指出,她在一名名为奇比克的男子唆使下,透过饮用汤水吞下包覆“钻石”的胶囊,后者还指胶囊内含有要在大马制作金饰的钻石和黄金粉末。
被告称自己是在酒醉情况下,听从奇比克指示行事。
希山郑宝德基于法庭没有作出记录,而质疑化验师罗兹雅蒂提呈的书面声明证据,然而东姑麦蒙认为希山郑宝德挑起的议题,并无根据。
主控官诺莎菲妮副检察司反驳,化验师提呈的证据没有疑点,加上相关证据是依据分析而得,证据确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