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ino黃金計劃遭投資者起訴 董事暫緩申請被駁回
(怡保8日訊)怡保高庭今日駁回Bestino黃金投資公司的董事,要求暫緩Bestino黃金投資計劃投資者入稟起訴追回投資的申請。
高庭法官拿督三蘇丁哈山在內庭作出上述裁決後,諭令Bestino黃金投資公司的4名答辯人,包括該公司董事經理張益明(譯音),支付3000令吉堂費給起訴人及Bestino集團。
怡保高等是於去年7月,批准該計劃的投資者申請起訴該公司董事的准令;此案共有5名起訴人,涉及6764名投資者,答辯人之後申請暫緩此案。
4月13日過堂
5名起訴人是維傑、甘尼亞、哥巴、哥巴蘭及峇拉吉斯南。
代表5名起訴人的律師依法奴扎娜在庭外向記者指出,隨著法庭駁回答辯人的申請後,訴方入稟的訴訟將會繼續,而高庭也擇定此案於4月13日過堂。
Bestino(前稱Bestino Golden House私人有限公司)於2009年6月,因為被懷疑涉及非法存款業務,遭國家銀行及證券監督委員會的檢舉。
國行依據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沒收了價值2420萬令吉的公司資產。該公司4名董事,也在地庭面對超過300項洗黑錢及非法收取存款的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