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與離婚法修正 防改教爭孩子撫養權

(吉隆坡9日訊)首相署部長南希蘇克里說,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與離婚)法令修正法案已經在草擬過程,目前正等待各州屬針對此課題的意見回复。

她披露,修正法案中的第51條文,會確保所有在民事法律下登記的婚姻必須依據民事法解決,避免再有人利用伊斯蘭法作為一個逃避責任的平台。

她相信,修正法案能夠間接解決現有的爭議。

“雪蘭莪州禁止父親或母親單方面為孩子改教,一些州屬卻允許單方面改教,希望法令被修正后,有助統一這個問題。”

南希今日在國會走廊受詢時,這么說。

等待各州答复

較早時,她在下議院問答環節,回答行動黨峇都交灣區國會議員卡斯杜麗的提問時說,修改法令已進入草擬過程,但為確保新法令真正公平實行,該部還在等待各州屬的回复做最后修正。

在附加提問環節時,卡斯杜麗質疑政府為什么在2009年針對改教爭孩子撫養權案做出決定后,卻沒有明確落實相關決定,南希解釋,她對這個課題拖了這么多年感到擔心,因此希望在任內盡其所能做到最好。

南希說,她僅負責掌管法律事務,因此負責掌管宗教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惹米基爾已經開始全馬走動嘗試統一各州伊斯蘭家庭婚姻法。

她說,修正法案必須被帶到全國各州,讓各州的伊斯蘭理事會或相關單位了解,並作出有必要的調整。

她說,惹米基爾的部門將已經將修正法案帶到各州,一些州屬至今沒有給予回應,惟她沒有透露是何州屬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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