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水平与薪水不符 公仆须解释
(吉隆坡9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任何政府机构的主管,若发现下属的生活水平与薪水不符,可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他们在30天内解释如何维持该生活水平。
她说,这是符合公务员条例(行为与纪律)第11条款程序,而公务员同时也得解释如何获得其他额外的收入。
“在此条款下,任何公务员的生活水平与其收入不符,无论该公务员的其他收入是否合法、动产和不动产等,都可发出通知书,要求涉及的公务员在30天内作出解释。”
阿莎丽娜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公正党直落甘望区国会议员卡马鲁峇哈林的提问。
阿莎丽娜说,公务员条例(行为与纪律)第10条款清楚阐明,任何公务员都得通过书面,向各机构主管申报其个人、伴侣或其儿女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