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管委會圍起泊車位 沒出入卡者車泊路邊

數十名商民對聯合管理委員會把泊車場圍起的議決,表示抗議。

報導:劉佩明

攝影:楊淦翔

地點:白沙羅達邁柏邁公寓

(八打靈再也9日訊)居民不滿公寓聯合管理委員會以欄杆圍起泊車位,導致沒購買出入卡的居民無法把車泊入泊車場,被迫泊在路邊。

位于白沙羅達邁(Damansara Damai)的柏邁公寓(Apartment Permai)有1390個單位,據了解,當初業主購買時,沒泊車位管理制度,泊車場也未被圍起。

豈料,聯合管理委員會去年在常年會議通過議決,將泊車位用欄杆圍起,居民必須以50令吉購買出入卡才能享有使用泊車位的權力。

商民不滿

若家裡擁有超過一輛車,居民有意購買第2張或第3張出入卡,則必須分別繳付130令吉和150令吉。

部分居民礙于要使用泊車場而購買出入卡,也有居民不甘就此讓步,寧可把車泊路邊,導致公寓路邊泊有長長車龍。

為此,數十名商民集體向《中國報》申訴對聯合管理委員會的不滿。

該公寓底層有店舖,外來人能進入公寓範圍的商店,自從聯合管理委員會本月16日把泊車場圍起,商店生意大受影響,有商家稱生意額下降約20%。

沒出入卡泊入車被破壞

商民申訴,聯合管理委員會不理會居民不滿,若居民在沒出入卡下泊入泊車場,可能遭有心人士破壞。

有居民指出,至少有四五輛“闖入”泊車場的車輛被破壞,包括打破車鏡和破壞車輪,雖然居民對此現象感到被威脅,但沒有報警。

不滿不負責損壞

“據說,常年大會只有14個人通過圍起泊車場的議決,其他沒出席大會的居民事后投訴也沒用。”

讓他們不滿的是,泊車場告示牌也宣稱車輛有任何損壞或財物損失,管理層或保安人員不負責任。

“如果管理層或保安員無法保證居民車輛安全,為何要圍起欄杆?”

他們說,泊車場出入口的掃描器沒頂棚,遇上雨天,居民難以開窗掃描出入卡。

他們提及,該公寓有3個出口,僅主要出口有保安亭,另兩個出口可讓外來人自由出入。

他們說,有關兩個出口,不時有青年或學生逃學到公寓範圍抽煙或塗鴉。

聯管委會:不滿可提出

柏邁公寓聯合管理委員會主席法烏茲指出,圍起泊車場的決定是去年透過常年會議議決,若居民感到不滿,可在今年的常年會議提出。

他說,常年會議是依據《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757法令)進行,只有符合資格的業主可出席和表決。

“常年會議的時候,聯合管理委員會有通知符合資格的業主,即沒有拖欠管理費的業主出席會議,最終才達成圍起泊車場的決定。”

他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如今,聯管委會已售出1200張泊車場出入卡,證明這項決定獲得大多數居民認同。

詢及拖欠管理費不獲批准購買第2張出入卡,法烏茲指出,公寓只有1500個泊車位,因此,限制居民只許購買一張出入卡的管理機制,是為有效管理泊車位。

他說,泊車場圍起后,仍保留100個免費車位供民眾使用。

“第一張出入卡免收費,50令吉是抵押金,居民退還出入卡就可取回抵押金。”

他說,每個單位只限買一張卡,如果還管理費紀錄良好,聯合管理委員會才考慮出售第2張出入卡。

生意額跌20%

★黎先生(藥材店業者)

我十多年前買這單位,但沒有說明有泊車管理,居民和外來人都可進入公寓範圍光顧商店。

自從圍起泊車位,引起居民不滿,僅剩的兩排泊車位不足以應付沒有購買出入卡的居民,外來顧客也減少,生意額下滑20%。

當初沒限制

★張國順(茶室業者)

我租用這單位十多年,當初業主買店舖沒限制泊車位,聯合管理委員會的做法嚴重影響商店營業。

我沒買泊車場出入卡,據說圍起泊車場的決定是去年常年會議,由14個人同意落實,其他居民提出不滿未被理會。

被迫泊路邊

★蘇德安(居民)

我住了13年,當初買單位沒有車位限制,如今泊車場被圍起,我家有數輛車,但聯合管理委員會只允許我買一張出入卡,原因是我拖欠管理費。

我被迫把車泊在路邊,上下班都要泊到很遠,擔心遇劫,且路旁泊滿車也會引發交通擁堵問題。

出入口沒棚

★陳翠媚(居民)

為了使用泊車場,我已買一張出入口,但我不滿出入口掃描器沒有頂棚,下雨時,居民如何開窗掃描出入卡?

泊車場豎立告示牌,說明管理層和保安人員不會為泊車場內的車輛,蒙受損壞或財物損失負責,收了錢卻不能給居民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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