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败诉恳求发展商 “仍想住在暹罗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居民败诉恳求发展商 “仍想住在暹罗村”

暹罗村居民希望发展商能够给生路,让他们继续在暹罗村住下去。
暹罗村居民希望发展商能够给生路,让他们继续在暹罗村住下去。

(槟城10日讯)暹罗村保村失败,居民现盼发展商能给生路,继续住在暹罗村。



行动党浮罗池滑区州议员叶舒惠透露,槟城高庭在上个月24日判决暹罗村居民败诉,宣判发展商为暹罗村合法地主,因此有权要求居民迁出,并且8名居民每人必须交付2000令吉庭费。

她说,发展商律师也有通过居民律师,要求居民在14天内答复是否接受赔偿,即每户获得介于3万至7万5000令吉的赔偿金。

“但是,对居民而言,金钱无法取代他们对该土地的感情,到底居民祖先在百多年前就已住在此,即使屋子被拆了,他们希望发展商能安排一个居住单位让他们继续住下去。”



2缅甸后裔起诉7造

她今早连同数名居民召开记者会时说,暹罗村面积2681平方公尺,发展公司计划在该地建5层楼、共97个房间及3间店屋的酒店,而这项发展计划影响当地19户人家及10间店屋。

“受影响店屋包括3间摩哆修理店、1间复印店、2间报摊、1间印度煎饼店、2间花店及1间理发店,店主希望发展商协助另寻营业地点,即使不在浮罗池滑也无所谓。”

另外,她也指出,虽然居民上诉不果,但是还有一宗由2名缅甸后裔起诉7造,包括4名缅甸信理员、槟州土地局、槟岛市政厅以及全国总检察署的案件。

“该2名缅甸后裔是起诉7造有关该地段的发展合理性,因为该地是信托地,何以可以被发展?”

询及是否有与发展商洽谈时,她指出在初期有接洽,但是后期却拒绝再进一步商谈。

不列古蹟保护名单

暹罗村到底是否可获得“2011年槟州古蹟法令”保护而躲掉被拆命运?叶舒惠只表示暹罗村不在槟岛市政厅古蹟保护名单内。

她说,虽然上述法令已经宪报,但州法律顾问需要草拟执行的机制。

“不过,暹罗村的建筑物在外貌上已多次修改,因此较难列入槟岛市政厅的古蹟保护名单内。”

但她强调,暹罗村的古蹟价值是在于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其建筑物。

她也透露,国家文物局也曾与卧佛管理层商讨将寺庙列为国家文化遗产名单内,但却被拒绝,因为担心未来发展会受到高度的限制。

同时,她强调,州政府是不会批准任何还未与居民谈妥的发展计划,包括暹罗村酒店发展计划,该计划的申请还未决定。

槟华征地事曹观友说了算

槟华女中到底有无征地,叶舒惠指一切以曹观友最后言论为定,除非获得另外通知。

询及槟华女中最终是否面对征地时,她说,根据曹观友最后一次的言论,槟华女中没有被征地,她至目前为止并没有收到任何新通知。

根据曹观友在本月2日宣布,泛岛大道计划不会征用槟华女中;不过,槟岛市政厅工程局副主任拉詹德兰曾于本月4日,接受一家媒体访问时透露,泛岛大道计划下,还是需要在高架大道建便道(service road),地点或在槟华女中或对面的商业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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