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敗訴懇求發展商 “仍想住在暹羅村”

暹羅村居民希望發展商能夠給生路,讓他們繼續在暹羅村住下去。


(檳城10日訊)暹羅村保村失敗,居民現盼發展商能給生路,繼續住在暹羅村。

行動黨浮羅池滑區州議員葉舒惠透露,檳城高庭在上個月24日判決暹羅村居民敗訴,宣判發展商為暹羅村合法地主,因此有權要求居民遷出,並且8名居民每人必須交付2000令吉庭費。

她說,發展商律師也有通過居民律師,要求居民在14天內答复是否接受賠償,即每戶獲得介于3萬至7萬5000令吉的賠償金。

“但是,對居民而言,金錢無法取代他們對該土地的感情,到底居民祖先在百多年前就已住在此,即使屋子被拆了,他們希望發展商能安排一個居住單位讓他們繼續住下去。”

2緬甸後裔起訴7造

她今早連同數名居民召開記者會時說,暹羅村面積2681平方公尺,發展公司計劃在該地建5層樓、共97個房間及3間店屋的酒店,而這項發展計劃影響當地19戶人家及10間店屋。

“受影響店屋包括3間摩哆修理店、1間複印店、2間報攤、1間印度煎餅店、2間花店及1間理髮店,店主希望發展商協助另尋營業地點,即使不在浮羅池滑也無所謂。”

另外,她也指出,雖然居民上訴不果,但是還有一宗由2名緬甸后裔起訴7造,包括4名緬甸信理員、檳州土地局、檳島市政廳以及全國總檢察署的案件。

“該2名緬甸后裔是起訴7造有關該地段的發展合理性,因為該地是信託地,何以可以被發展?”

詢及是否有與發展商洽談時,她指出在初期有接洽,但是后期卻拒絕再進一步商談。

不列古蹟保護名單

暹羅村到底是否可獲得“2011年檳州古蹟法令”保護而躲掉被拆命運?葉舒惠只表示暹羅村不在檳島市政廳古蹟保護名單內。

她說,雖然上述法令已經憲報,但州法律顧問需要草擬執行的機制。

“不過,暹羅村的建築物在外貌上已多次修改,因此較難列入檳島市政廳的古蹟保護名單內。”

但她強調,暹羅村的古蹟價值是在于其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是其建築物。

她也透露,國家文物局也曾與臥佛管理層商討將寺廟列為國家文化遺產名單內,但卻被拒絕,因為擔心未來發展會受到高度的限制。

同時,她強調,州政府是不會批准任何還未與居民談妥的發展計劃,包括暹羅村酒店發展計劃,該計劃的申請還未決定。

檳華徵地事曹觀友說了算

檳華女中到底有無徵地,葉舒惠指一切以曹觀友最后言論為定,除非獲得另外通知。

詢及檳華女中最終是否面對徵地時,她說,根據曹觀友最后一次的言論,檳華女中沒有被徵地,她至目前為止並沒有收到任何新通知。

根據曹觀友在本月2日宣布,泛島大道計劃不會徵用檳華女中;不過,檳島市政廳工程局副主任拉詹德蘭曾于本月4日,接受一家媒體訪問時透露,泛島大道計劃下,還是需要在高架大道建便道(service road),地點或在檳華女中或對面的商業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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