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者拖欠堂費,代表律師是否有義務協助追討?
⊙黃女士指出,去年因租金糾紛入稟法庭,勝出官司的同時,法官宣判敗訴者需賠償她所有的堂費。
她說,對方至今仍未歸還堂費5000令吉,對方的律師也表明其當事人並不願意支付堂費,故而拖延。
“當我要求原本負責該案件的代表律師代為追討時,他卻說自己的職責只是追討租金案件,若要入稟法庭追討堂費需重新開檔案,重聘律師處理,所有費用需重新計算。”
黃女士想問,自己的代表律師所言是否屬實?
★林若輝律師
事主所說的問題是視各律師的處理方式而定,沒有明文規定。
可如果事主之前追討的租金仍未取回,現可要求律師聯通堂費一起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