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非行政单位决定 改革应是国会特权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林吉祥:非行政单位决定 改革应是国会特权

(吉隆坡10日讯)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认为,国会改革应该是国会独有的特权,而不是由行政单位或内阁方面作决定。



林吉祥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尽管掌管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明,内阁已同意作出3项国会改革,但却不见她将有关建议提呈国会,直指办事效率有待加强。

他说,这也凸显《公民宣言》来得正是时候,并指宣言的第37段阐明了“要为民主和体制改革铺路,并恢复行政、立法和司法的三权分立的重要原则,这个原则可以保证我国机关的独立性、公信力、专业精神和诚信。

他说,大马国会改革在世界国会中,似乎是最奇怪的类型,当其他国家把议会民主的发展带到更高的水准时,我国也尝试这么做,但无法达致国家建设初期的国会作业。



他举例,在英国国会下议院,首相会在特定时候,如周二和周四,每次用30分钟亲身来到国会答复问题,而这种作业已实行超过半个世纪了。

“但在我国,‘首相咨询时段’却变成‘部长咨询时段’,而国会议长却宣称两者都是一样的,来合理化这样的改变。

他批评这简直是胡说八道,并指学童都知道首相咨询时段和部长的咨询时段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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