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毛儿离婚代价 没爱的3000万
(吉隆坡10日讯)伊斯兰高庭今日裁决,砂州元首敦泰益马目儿子拿督斯里马目阿布,必须支付3000万令吉“离婚赔偿”(Mutaah)给前妻莎娜姿。
法庭莫哈末阿都卡林指出,高庭认为马目阿布有能力支付这笔赔偿,才做出这项裁决。
他也谕令马目阿布,必须在3月31日、6月30日和9月30日前,分别支付1000万令吉给前妻。
他说,虽然莎娜姿之前已获得马目阿布给予屋子及汽车,但这不属于“离婚赔偿”项目,因此,他还是得以现金支付该笔款项。
马目阿布代表律师莎蒂雅在庭外受访时,指对法庭这项裁决感到失望,并将于明天提出上诉。
另外,莎娜姿在休庭后向媒体指出,她感恩高庭裁决,并指会把三分之一赔偿捐给边缘化组织,其中包括单亲妈妈和残障人士。
她说,高庭虽然已针对“离婚赔偿”作出裁决,但一切还未结束,她会与律师团讨论下一步举动,并指伊斯兰法律清楚保护女性在社会上的权益。
她坦承,该笔赔偿算是一笔小数目,但她还是感激高庭的裁决,且不会放弃索取1亿令吉的“离婚赔偿”,因这是她的权益。
她也透露,前夫马目阿布经已4年未曾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
马目阿布与莎娜姿于今天皆现身法庭,等待法庭作出裁决;莎娜姿的代表律师为拉菲和拿督阿巴丁,马目阿布则由拿督再诺及莎蒂雅律师代表。
休庭后,马目阿布即匆匆离开,不愿接受采访,只由律师代其发言,而莎娜姿则面带笑容,步出法庭,并大方接受访问。
指婚后两年遭折磨
莎娜姿是于2011年2月21日入禀法庭,单方面提出离婚,她说,她与马目阿布已超过10年没有“亲密关系”,并指对方在婚后两年,不断在身体与精神上折磨她。
伊斯兰法庭于同年5月11日批准两人离婚,并把儿子的抚养权判给莎娜姿,之后她与玛目阿布一直就财产分配及赡养费事宜一直未能达致协议。莎娜姿也要求马目阿布提供3亿令吉的共同婚姻财产和1亿令吉的离婚赔偿。
审讯期间,莎娜姿要求前夫支付1亿2000万令吉,作为儿子赡养费,法庭较后在2013年2月26日谕令马目阿布须在12天内,支付90万2746令吉69仙的临时赡养费给莎娜姿,作为她过去两年支付儿子在海外留学的费用。
但马目阿布却未在期限内,支付这笔款项,并在较后面对藐视法庭的罪名,但伊斯兰高庭后来裁决马目阿布藐视法庭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