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罵“幹”無罪!
台灣一名黃姓男子,在大街上怒罵汪姓女子“幹!”,被控告恐嚇及公然侮辱。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幹”字是台灣台語習慣用語者,經常脫口而出的字眼,黃男主觀上沒有要侮辱對方,判無罪。
台灣《自由時報》報導,汪姓女子是房仲加盟店負責人。她控訴黃男在她的店附近賣水果,去年5月26日晚上,鄰居告訴她,黃男曾向人放話說要讓她的加盟店倒閉。
她認為是在鄰里間造謠生事,憤而向黃男理論,爭吵時黃男報警,電話掛掉後,就用台語大罵“幹!林北要給妳死”。
黃男否認口出惡言,並解釋,當天他主動請警察到場處理紛爭,警察趕到前,雙方沒有對話,警員到場後,汪女還誣指他擁有手槍及子彈,他從頭到尾沒有侮辱和恐嚇。
法官認為,縱使黃男有說“幹!林北要給妳死”,但“幹”字是台語習慣用語者經常脫口而出的字眼,甚至當作發語詞,反射性作為發洩負面情緒的用語,未必有侮辱他人的犯意。
法官指出,至于“給妳死”依照當時情境,有使汪女難看的意思,是誇張用語,應不至於使汪女誤以為會遭到不利。法官因而判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