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口巴都峇卡搬遷風波
(馬口11日訊)搬遷令殺到!
馬口巴都峇卡地主通過法庭下令39家住戶搬遷事件,今日地主律師與居民對話,居民被令須在3月31日前搬空,否則非但得不到5000令吉賠償金,屋子也會照樣拆除。
有關律師今日在村委會議廳會見村民時指出,只要其中一家住戶不願搬遷,將連累其他38家住戶拿不到賠償金。
巴都峇卡村長張萬有指出,村委會在此事件上將盡力確保39家村民都拿到賠償金,希望村民在3月20日前搬空,如果村民面對問題,村委會將會盡力協助。
出席對話會反映問題
幾乎所有涉及的村民都出席對話會,並在會上反映本身所面對的問題。
此次涉及的搬遷事件,土地面積約3.8畝,住有39家住戶,居民是在1948年緊急法令下,英政府為了保安理由,而把居民聚集起來。
在獨立后,一些地主把土地買下,並在土地擁有權確定后,出租土地給居民建屋居住,在這段期間內,村民的處境是屋子雖是自已的,但地卻是別人的。
這次發生搬遷事件,是因前地主把土地轉賣,新地主要發展而把土地收回來,因此村民被令須搬遷。
據瞭解,馬口朱區不久前也發生類似事件,41家住戶與地主周旋逾8年,結果去年地主採取強硬拆屋行動,當時還鬧出村民自殺事件。
有文件證明
可獲賠償金
受影響的村民在會上提及,他們目前居住的屋子不是本身的姓名,一些是父母的姓名,但父母已亡故,一些是則是向前屋主購買,屋子仍在前屋主名下。
針對此問題,律師回答時指出,只要新屋主出示信件和文件註明新舊屋的買賣証據,新屋主一樣能拿到賠償金。
他說,如果父母亡故則由兒子作主,若一家有幾兄弟,則須協商由其中一人全權代表即可,若一家之主亡故,由妻子領取賠償金。
律師提醒住戶,他們須于3月31日前搬空是吉隆坡高庭的庭令,違反的住戶將面對后果。
張萬有:會盡力協助
張萬有指出,他不希望巴都峇卡此次的搬遷事件發生任何不愉快事件,如果村民面對問題,他將盡力協助,包括帶村民會見律師。
他說,凡姓名出現在39人名單內的住戶,只要大家合作,都會拿到賠償金,姓名不在名單內的村民,在獲得相關文件后一樣能拿到。
據瞭解,該村目前有些住戶已搬空,拆屋工作正在進行中,如無意外,有關村民將在3月尾搬空,以便地主進行發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