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养狗与邻居对簿公堂 获庭令限搬迁狗笼
(莎阿南11日讯)因不满养狗邻居而对簿公堂的起诉人,今日在高庭正式取得临时庭令,答辩人必须将本来置放在左边的狗笼迁至另一处,直到此诉讼审讯为止。
起诉人李岫玲的代表律师陈思源接受《中国报》电访时指出,法官拿督苏拉雅今日在内庭,发出正式的临时庭令,并择定此诉讼于6月1日及2日审理。
李岫玲是一名律师,她与丈夫黄财宝、母亲赖妹及女儿黄耀仪,于2015年12月17日入禀法庭,起诉狗主夫妇及发展商Fabulous Range Sdn Bhd,把他们列为第1至第3名答辩人。
诉状指出,他们一家于2014年11月搬进Twin Palms花园的高级住宅区,就发现邻居,即狗主陈伟源(译音)与官彗霞(译音)夫妇养了两只狗,并在隔开屋子的矮墙上,设置20呎长及2呎半宽的狗笼,让两只狗在内活动。
但这两只狗吠声日夜干扰和狗毛四处,影响起诉人一家的生活,加上两只狗的排泄物味道也让人难以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