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骂“干”无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台湾骂“干”无罪!

台湾一名黄姓男子,在大街上怒骂汪姓女子“干!”,被控告恐吓及公然侮辱。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干”字是台湾台语习惯用语者,经常脱口而出的字眼,黄男主观上没有要侮辱对方,判无罪。



台湾《自由时报》报导,汪姓女子是房仲加盟店负责人。她控诉黄男在她的店附近卖水果,去年5月26日晚上,邻居告诉她,黄男曾向人放话说要让她的加盟店倒闭。

她认为是在邻里间造谣生事,愤而向黄男理论,争吵时黄男报警,电话挂掉后,就用台语大骂“干!林北要给妳死”。

黄男否认口出恶言,并解释,当天他主动请警察到场处理纷争,警察赶到前,双方没有对话,警员到场后,汪女还诬指他拥有手枪及子弹,他从头到尾没有侮辱和恐吓。



法官认为,纵使黄男有说“干!林北要给妳死”,但“干”字是台语习惯用语者经常脱口而出的字眼,甚至当作发语词,反射性作为发泄负面情绪的用语,未必有侮辱他人的犯意。

法官指出,至于“给妳死”依照当时情境,有使汪女难看的意思,是夸张用语,应不至于使汪女误以为会遭到不利。法官因而判被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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