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上議院賦撤換權 泰軍隊擬控制民選政府

(曼谷11日綜合電)泰國草擬中的憲法,可能包含一項由現政府委任上議院議員和賦予他們撤換政府權力的條款,批評者認為這形同讓軍隊控制民選政府。

《曼谷郵報》引述消息人士透露,這項條款是國防部長巴維提出的。巴維稱,由泰國國家和平秩序委員會成員受委出任「過渡性」上議院議員並無不妥。

首相帕拉育也支持這項條款。他說,泰國需要一個受委議員班子,來確保其改革措施在大選后過渡性時期的延續與成功。

這項條款也賦予上議院更多的立法權力和彈劾內閣部長的權力。

批評人士抨擊此舉形同將民選政府置于軍隊之下。

泰國憲法草擬委員會尚未決定是否將此條款納入憲法草案。委員會將在本月底完成憲法草案並提呈給帕拉育政府。

上述消息人士說,如果委員會接納這項條款,意味著帕拉育政府將有權委任上議院全部200名議員。他們將擁有和民選議員一樣的權力,也可以監督民選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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