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補辦大馬卡罰款 女子報假案 罰500
一名華裔女子遺失大馬卡後,為逃避罰款而報假案,今日在芙蓉推事庭承認有罪,被判罰款500令吉。
被告吳燕瑩(譯音,26歲)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指她遺失大馬卡後,於今年2月25日晚上9時35分,在汝來警局提供假資料。
被告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182條文(提供虛假情報),最高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庭上承認有罪,推事艾斯義達宣判被告罰款500令吉,主控官為凱迪嘉副檢察司。
內政部是在去年10月15日開始,調高補辦大馬卡的罰款,即首次遺失和補辦大馬卡的罰款是100令吉,第2次報失的罰款為300令吉,而最3次或接下來的報失補辦罰款,則是1000令吉。警方
警方也為此警惕民眾,別想報假案避罰款,警方已等著捉試圖取巧者,並警告民眾“不要因小失大”!
根據條例,凡是殘障、貧窮、年齡60歲以上樂齡人士、天災災黎,和偷竊、打搶和掠奪案的受害者,及18歲以下青少年,補辦大馬卡都可以豁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