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补办大马卡罚款 女子报假案 罚500
一名华裔女子遗失大马卡后,为逃避罚款而报假案,今日在芙蓉推事庭承认有罪,被判罚款500令吉。
被告吴燕莹(译音,26岁)今日被控上芙蓉推事庭,指她遗失大马卡后,于今年2月25日晚上9时35分,在汝来警局提供假资料。
被告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最高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庭上承认有罪,推事艾斯义达宣判被告罚款500令吉,主控官为凯迪嘉副检察司。
内政部是在去年10月15日开始,调高补办大马卡的罚款,即首次遗失和补办大马卡的罚款是100令吉,第2次报失的罚款为300令吉,而最3次或接下来的报失补办罚款,则是1000令吉。警方
警方也为此警惕民众,别想报假案避罚款,警方已等著捉试图取巧者,并警告民众“不要因小失大”!
根据条例,凡是残障、贫穷、年龄60岁以上乐龄人士、天灾灾黎,和偷窃、打抢和掠夺案的受害者,及18岁以下青少年,补办大马卡都可以豁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