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圓圓:誰該教孩子?
–居鑾辦事處記者
孩子不會做功課,老師可能因屢教不會,或孩子太頑皮,就以藤鞭伺候。孩子手上的鞭痕,讓父母傷心,竟要求老師登報道歉。
這件事發生後,有很多不同的聲浪,有人說,以前被老師打,回家都不敢告訴爸媽,因擔心被打多一次;有人則說,老師鞭打學生的身體部位不對,應打在手心,讓孩子記得這次教訓,而非刻意傷害孩子。
“你一言,我一語”的討論著,讓人感覺我國的教育,不再只是傷風感冒的小毛病,簡直是患上頑疾。
父母將孩子送到學校念書,就認為那全是老師的責任,而老師卻認為父母不配合在家督促孩子,哪可能教出品學兼優的孩子?雙方推來推去,最終孩子失去了應有的關懷和照顧。
再來,父母覺得孩子的成績或課外活動不夠優秀,就送他們到補習班和才藝班,認為讓孩子學多一些技能或才華,才能凸顯出孩子與眾不同的氣質,而父母付了學費,當然就將這一切,都託付在老師身上。
當孩子學不會、學不好或被處罰時,很多家長都不會認為問題出在孩子或自己身上,而是把矛頭指向老師,認為是老師資格不足教不了,有些則認為是老師處罰過重,以致孩子在學習上,無法有所突破。
自古以來,大家都瞭解,孩子要成才,並非單靠教師所教的知識,父母也應配合教導,讓孩子在校在家,都一直在學習和進步。
但隨著國人生育量減少,孩子自然成了寶的情況下,家長可能難以接受他人教育孩子的方式過於偏激或嚴厲。
在老師鞭打學生事件時,有關家長應先瞭解情況,好好與老師談談,以大事化小,不要把事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