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接警告移到隔壁街 废弃车玩捉迷藏
(威南12日讯)废弃车辆车主和威省市议会大玩执法条例漏洞,这边厢听取警告,在24小时内把废弃车辆移开,那边厢,再把车泊在隔壁街。
威省市议会可以援引1976年沟渠及建筑物法令46(1)(e)条文,向弃放车辆的车主发出警告信,限24小时内移开,否则将采取进一步行动,甚至面对500令吉的罚款。
但却有车主和市议会玩“漏洞”,在接获警告信后,24小时将车子移开,之后几天又放在隔壁街的泊车位。
寻策对付走漏洞
上述情况在爪夷槟屿园商业店屋区发生,威省市议员方美铼在上周二(3月8日)巡视时,已联系执法部门向两辆废车发出警告信。
方美铼和另一名市议员王育璇今日重返现场时,其中一辆普腾赛嘉还泊在原地,由于超过24小时没有移开,执法人员马上将车子拖走;另一辆则移到隔壁街,执法人员奈他不何。
方美铼说,他将针对“车主走漏洞”一事与市议会泊车小组研究,以找出对付车主的方案。
另外,王育璇说,废车也常成为积水处,导致滋生蚊虫酿蚊症事件,因此,她呼吁市议会官员正视此事。
她也认为,废车占位有时也阻碍市议会进行清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