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聘计划反应冷淡 移民局争取鞭刑
(吉隆坡12日讯)非法外劳与雇主对重聘计划反应冷淡,移民局将向法庭力争,对窝藏与聘请非法外劳的雇主,判处鞭刑!
移民局总监拿督沙基指出,虽然当局放宽一些条件与刑罚,但雇主与非法外劳对新一轮的非法外劳合法计划,反应冷淡,该局唯有争取判处阻吓性刑罚。
他说,1959/63年移民法令在2002年修正后,纳入新条文,聘请非法外劳的雇主将面对鞭笞刑罚,但至今未有雇主因聘请非法外劳,而被判鞭笞。
增派人员展开取缔
《新海峡时报》报导,根据当局纪录,有关法律条文生效2年后,即2004年,共有1万8607名非法外劳,因非法入境而被判处鞭刑;但112名被控聘请非法外劳的雇主,没有任何一人被判鞭刑。
窝藏与聘请非法外劳的雇主,可以在移民法令第55B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6个月至5年、罚款1万至5万令吉(每名非法外劳),以及鞭笞不超过6鞭。
在1998年,一名雇主因为引入非法外劳,而被判处鞭刑。
沙基指出,移民局将加强取缔,包括与警方、志愿警卫局及反贪污委员会,展开联合执法行动,目的是催促雇主参与重聘非法外劳计划。
“我们将增派人员,在非法外劳人数众多的地区展开取缔行动。”
他透露,移民局官员已被指示扩大“逮捕”行动,以及“积极” 对付无法交出非法外劳及窝藏非法外劳的雇主。
另一方面,内政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威指出,该部仍在研究有关开放聘请其他国家,包括来自斯里兰卡的外劳,担任保安人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