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露天焚燒 環境局總監:勿違法
(吉隆坡13日訊)環境局總監拿督阿末卡馬魯那朱說,基于下週將出現晝夜平分點現象(equinox),因此國內天氣將會持續乾旱,所以禁止民眾,無論有意或無意的露天焚燒。
他說,根據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29(A)條文,露天焚燒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每項罰款最高為2000令吉。
“自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修正,並在2013年1月2日頒布憲報后,我們已採取更嚴厲的執法行動,以逮捕任何個人相信已抵觸相關法令者,包括露天焚燒,以協助調查。”
阿末卡馬魯那朱今日發文告說,從今年1月至3月1日,全國共發生580宗露天焚燒,其中86宗為森林區、142宗為農業地區、工業區有3宗、建築地區有12宗、焚燒垃圾有31宗,灌木叢和其他小型焚燒,則分別有89宗和217宗。
“共有39宗露天焚燒接獲罰單,15宗是發出警告通知和7宗則是發出警告信,有3宗涉及露天焚燒,已開檔調查,並帶到法庭。”
他促請民眾給予該局合作,共同撲滅小型焚燒的火焰,一旦發現露天焚燒或火災,可向消拯局投報,環境局免付費熱線為1-800-88-2727。